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天马山公墓墓区保洁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质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备相应经营范围企业单位;(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天马山公墓墓区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1204-036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XSSJ20181129) 3、预算编号:15-18-54587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天马山公墓座落于天马山的支脉马尾山,南靠沈砖公路,北连九江路,东邻佘山,西邻同三国道(G1501)。墓区总面积为800亩。墓园分三个功能区域。园林休闲区、业务办理区、安葬区。本次招标是对公墓园区内的道路、厕所、环河、停车场保洁等维护值班工作出资购买第三方服务;服务期限一年。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上海天马山公墓,南靠沈砖公路,北连九江路,东邻佘山,西邻同三国道(G1501) 6、交付日期:2019年12月20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436000.00元(国库资金:436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12-05 16: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2-12 16: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期内原件彩色扫描件);(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法人章);(3)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页面网页截图的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12-05 16:30:00至2018-12-12 16: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上传资料后,经审核通过后方能浏览磋商文件,以上资料上传后需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时间:2018-12-5 下午16:3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2-12 下午16:30(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7号楼303室,文件费500元/本,逾期不再办理;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12-18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12-18 10: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7号楼303室 2、磋商地点: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7号楼303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 2)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3)具备上网信号及可用流量的无线网卡;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加盖公章); 六、 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1.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度或者2017年度);3.依法缴纳社保及税收的相关材料(2018年4月、5月、6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凭证);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需盖公章及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页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佘新路356号 | 地址: | 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7号楼303室 | 邮编: | 201603 | 邮编: | 201613 | 联系人: | 周叶萍 | 联系人: | 樊吉瑞 | 电话: | 57653044 | 电话: | 57746805 | 传真: | 57653044 | 传真: | 51088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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