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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格瑞戴西】 | 编号 | VKWY7.5.1—H01--10 | |||||||
名称 | 消杀作业指导书 | 页版本 | C/1 | 第 1 页 共5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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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各类消杀作业提供指引。
2.范围
适用公司各部门环境及绿化消杀。
3.方法和过程控制
3.1蚊蝇
3.1.1蚊蝇的消杀
3.1.1.1蚊蝇消杀4-11月每月至少4次,12-3月每月至少2次。雨后或蚊蝇繁殖高发期应适当增加频次。
3.1.1.2蚊蝇消杀的重点为污水井、雨水井、化粪池、垃圾房(桶、箱)、墙角、盆花、绿篱、花槽、花池以及阴暗潮湿的地方等。
3.1.1.3灭蚊蝇需采用高效低毒的药品,并按说明书的比例调配进行喷杀,室内可用罐装药品直接喷杀。常用消杀药剂要轮换或有选择的混合使用。
3.1.1.4对雨水井、污水井、化粪池等处的蚊蝇进行消杀时,应注意只需将井盖移开一条缝将喷头插入后进行喷杀,喷杀工作结束后须及时将井盖复位盖实。
3.1.1.5灭蚊、蝇宜在白天进行,灭蚊药液一般喷洒在阴凉潮湿的角落、绿篱花丛、天台及地下室阴暗积水处。下水井内定时投放球形芽孢等生物制剂,消灭蚊幼。苍蝇较多时,可在外围公共部位放置灭蝇纸,或采取其他物理消杀措施,提高灭蝇效果。
3.1.2灭蚊标准
3.1.2.1住宅内外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虫阳性率不超过3%。
3.1.2.2用500ml收集勺采集管辖区域内大中型水体中(如污水井、雨水井)的蚊幼虫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3.1.2.3阳性是指所取样本的房间或水体内有成蚊或蚊幼虫.
3.1.3蚊子密度测量方法
容器指数法:检查积水容器或其他小型积水中,有幼虫的阳性积水数所占百分比。
3.1.4灭蝇标准
3.1.4.1有蝇阳性区域不超过管辖公共区域内蝇类孳生地的3%,平均每阳性区域不超过3只。
3.1.4.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3.1.4.3蝇类孳生地包括:垃圾桶、果皮箱、垃圾站或垃圾中转站、公共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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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隔油池、菜市场等区域。
3.1.5测量方法
目测法:在某一场所、一定面积或一定时间直接目测停落的成蝇数,以“只/平米”表示。蝇类孳生地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也采用目测法。检测时主要在蝇类孳生地范围内进行。
3.2老鼠
3.2.1老鼠消杀
3.2.1.1老鼠每月至少消杀2次。
3.2.1.2一般将灭鼠药物投放在各阴暗的角落及洞口附近,以外围花丛、楼宇角落、墙边为主,并且根据鼠迹及老鼠常出没地段情况进行调整。
3.2.1.3投放灭鼠药应在夜间20:00时之后进行,采用敌鼠钠盐、新天地、大猫等慢性鼠药。不允许使用急性药品。放药的地点周边应作相应的警示标识。收药时检查药物被食及收集死鼠数量情况,用垃圾袋将死鼠装好送到垃圾转运站。
3.2.1.4对发现有鼠粪、鼠洞、鼠咬痕的地点要进行重点消杀,并对鼠洞进行堵塞处理。
3.2.5应采用鼠夹捕杀等物理防治方法与药物防治方法相结合,综合灭鼠。
3.2.2灭鼠标准:
3.2.2.1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平方米,鼠迹不超过5处。(目测法)
3.2.2.2 按每30平方米外围环境放20cm×20cm滑石粉板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
3.2.2.3外环境包括:外围绿化带、垃圾房、电缆沟(井)、配电房、房屋外墙边等区域。
3.2.3鼠密度测量方法
3.2.3.1鼠迹:鼠粪、鼠洞、鼠道、鼠脚印、鼠尸和鼠咬痕等鼠的痕迹。
3.2.3.2粉板:20cm×20cm的硬纸板,上附一薄层滑石粉,在做鼠密度检测时,将粉板沿墙边或花丛、绿篱放置,平均每30平米放2块。每次检测时不得少于外部环境面积的30%。
3.3蟑螂
3.3.1蟑螂的消杀
3.3.1.1一般每月进行两次蟑螂消杀。
3.3.1.2部门应引导顾客自行安排对户内的蟑螂进行消杀,并与公共区域的消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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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同步进行,以保证消杀效果。
3.3.1.3消杀蟑螂的药物重点放置在垃圾箱(桶、房)附近。
3.3.1.4每季度至少用烟雾机对污水井、雨水井进行一次消杀,作业时做好标识,消杀后仔细检查井盖是否盖牢,并与控制中心及安全班对接烟感报警事项。消杀前应通知住户密封下水管口。
3.3.2灭蟑螂标准
3.3.2.1每25平米有活卵荚(鞘)外环境栖息地不超过2个;平均每25平米不超过4只 (目测法);
3.3.2.2有蟑迹(粪便、蜕皮、残蟑等) 外环境栖息处不超过5% (目测法);
3.3.2.3打药后,有蟑螂(成、若虫)阳性外环境栖息处不超过3%;平均每25平米外环境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药激法);
3.3.2.4蟑螂栖息处包括:垃圾桶底、污(雨)水井、化粪池等各类场所。
3.3.3蟑螂密度测量方法
3.3.3.1目测法:采用三节大号手电筒照明,在蟑螂栖息处直接检查卵荚或蟑迹。
3.3.3.2药激法:采用0.3%氯菊酯酒精液、蟑螂密度测定剂或市售气雾罐喷洒于蟑螂栖息处,喷药后观察爬出蟑螂成、若虫数,以“只/平米”表示。
3.4各管理处每季度应进行一次本服务区域内公共区域的老鼠、蟑螂密度检测。
3.5白蚁防治
3.5.1每年3-7月份应特别留意管理服务区域内的白蚁活动情况。
3.5.2自集中交付使用后满三年的物业,应做好公共区域的白蚁预防工作;确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植物无白蚁危害。
3.5.3出现白蚁危害,应及时同政府专业机构或专业公司联系,以尽早对白蚁进行防治。
3.6 绿化消杀
3.6.1 植物叶片发生缺损、孔洞、网状等机械状损伤时多为螟虫、毛毛虫等咀嚼式口器昆虫危害,采用触杀剂、胃毒剂(如敌百虫、敌敌畏、辛硫磷、水胺硫磷)之类的农药进行防治。危害严重时用500—800倍液进行防治,轻度危害时采用800—1000倍液进行防治,预防时采用1000-1500倍液进行喷雾。
3.6.2 植物叶片发生畸形、卷曲、皱缩等损伤时多为蚜虫、蚧壳虫等内吸式口器
害虫危害,采用内吸剂药品(如氧化乐果、乐果、甲胺磷)进行防治。所需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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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3.6.3 当植物树干发生孔洞,并有明显木屑时多为天牛幼虫等蛀干害虫危害,可采用棉花头蘸熏蒸剂(如敌敌畏)堵塞洞口熏蒸进行防治。
3.6.4 植物发生萎蔫(缺水除外),多为地下害虫危害(如地老虎、蛴螬),可采用200-500倍的敌敌畏、敌百虫、蚨喃丹液进行浇灌防治,严重时必须挖开植物根部进行浇灌处理。
3.6.5 如植物叶片发生黄化(缺肥除外)、萎缩、变色、不正常时多为病态,可采用治疗病害的百菌清、多菌灵、甲基托布津等进行喷杀。如采用的消杀只是预防性质则可采用石硫合剂、波尔多液进行喷杀,但一般只在春季和入冬时进行。
3.6.6 有时植物呈现病态时是由于植物本身缺少某种元素或土壤偏酸或偏碱造成,这时须补充微量元素或进行土壤的改变。
3.6.7对蚯蚓、蛞蝓等地下害虫的消杀应在阴雨天气进行:将药物均匀投撒在土壤表层,再淋少量水,使药物能充分溶解渗入土中。
3.7注意事项
3.7.1对农药过敏或身体状况不佳者严禁从事消杀工作。
3.7.2在进行消杀工作前要张贴通知、现场做好消杀标识,明确顾客应注意的事项。
3.7.3作业时工作人员要戴好胶手套,口罩,注意风向,喷杀工作应从下风区域开始,先喷高处后喷低处,严禁药水喷到行人。作业后用肥皂水洗擦皮肤裸露处。
3.7.4室外进行消杀作业时应避开阳光强烈的正午,尽量选在晴朗天气的阴凉无风时候进行,以防中暑或中毒。
3.7.5消杀浓度不宜过高,对施用的药品应每隔一段期限进行一次更换(一种药品连续使用不超过五次),避免产生抗药性。
3.7.6园林植物消杀时,应在消杀后及时观察病虫害是否得到防治,如一次不能将病虫害完全杀死,须每周进行一次补杀。同时,考虑所选用的药品是否合适。病虫害严重的,应连续多次消杀,直至植物恢复正常生长。
3.7.7 园林植物在同一次消杀时,严禁酸性和碱性农药同时或混合使用。
3.7.8绿化植物的消杀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进行预防消杀时,抗菌类与杀虫类药品搭配使用。
3.7.9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托信誉好,技术佳的专业消杀公司进行小区、大厦的消杀工作。
3.8消杀药品的管理
3.8.1消杀药品由部门专人负责从指定的药品供应部门进行采购,并按《危险品
管理办法》贮存、领用、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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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消杀责任人须在消杀工作完成后,及时归还消杀工具和药品,确保药品存放安全。严禁将任何消杀物品及工具置于单车棚、宿舍或其他公共区域。
3.8.3对顾客发放药品时,应事先说明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必要时发放书面“使用须知”并请顾客签收。
3.8.4禁止将高毒类药品发放给顾客。
3.9 消杀效果评估
每次消杀工作结束后,消杀责任人对本次消杀情况及监督人员次日检查情况在《 消杀(毒)工作记录表》做好记录。部门每月须对消杀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并填写《 工作评估报告》。
4.相关文件
VKWY7.5.5—Z01—01 《危险品管理办法》
5. 记录表格
VKWY7.5.1-H01-10-F1 《 消杀(毒)工作记录表》
VKWY7.5.1-H01-10-F2 《鼠、蟑密度检测记录表》
VKWY7.4-Z02-F5 《 工作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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