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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1月6日11:30左右,广场E楼二楼发生一起因地面湿滑,造成该楼面的渔市场餐饮店员工韩美娟摔倒的事故。事情发生后管理部立即派人将韩美娟送往医院治疗,同时管理部主管、经理前往医院探望安抚。在韩女士康复上班后,向物业公司提出4327元医疗费、误工费的索赔。
物业公司通过仔细调查,向其提供了:
1、清洁1-2楼电梯厅的具体时间8:30-10:00(体系文件清洁岗位操作表),以证明清洁时间与摔倒时间不符,不是由于物业清洁地面造成湿滑。
2、其他清洁工看见这家餐饮店员工11:30在用水拖地面,造成自己员工摔倒的证明。
所以,韩女士的摔倒与管理部的清洁地面没有关系,管理部没有责任,不予赔偿,同时也得到韩女士本人的认可。
点评:
对事故的发生先不区分谁是谁非,主动将伤员送往医院,并对伤员进行探望安抚,体现了物业的优质服务,而且将为以后的处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物业公司平时重视清洁工的培训,严格执行ISO9000质量体系操作规范,每个清洁岗位有明确的操作时间,形成有力的依据,说服了当事人,妥善处理了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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