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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确保区域环境卫生符合国家卫生防疫部门制定的各项规定。
2.0职责
2.1保洁部主管负责实施公共环境的消杀工作;
2.2管理处经理负责对辖区卫生消杀工作进行抽查。
3.0工作流程
3.1无需外围的环境消杀工作,由保洁部主管组织人员进行消杀;
3.2每周至少对楼层的垃圾收集箱消杀一次;对周围其它公共环境的消杀应根据需要进行;
3.3消杀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喷洒次数或药物投放比例;
3.4在消杀时应注意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消杀药剂(药物),并按规定比例配制水溶液;
3.5利用喷洒设备将配制好的溶液适度喷洒在消杀地点,喷洒时注意做好防护措施,尽量在顺风处喷洒,同时减少与行人的直接接触;
3.6每日对垃圾中转站进行至少两次消杀工作;
3.7消杀着重于各楼层墙角、墙边、地面或排水沟、集水井、垃圾收集箱及所有垃圾桶等处;
3.8每次消杀工作完成后应由保洁部主管负责如实填写《环境消杀记录表》。
4.0记录表单
4.0.1环境消杀记录表YY/ZJ.
5.0.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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