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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全自主管理模式的定义
完全自主管理模式是指物业公司具有专门的保洁、绿化管理队伍,有较齐全的清洁设备、工具,有完善的花木生产基地及专业设计人员,能自主完成物业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清洁保养及园林绿化的日常管理和改造工作,并且日常管理及改造所用的花木均由物业公司自行生产。
(二)完全自主管理模式的特点
完全自主管理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1.清洁管理工作方便灵活
完全自主管理模式的物业服务公司具有完善的工作程序及机器设备。在自主管理下,清洁工具齐全,清洁人员及物质的调配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方便管理,并能减少浪费。
2.能为物业公司创收
因为环境清洁技术力量雄厚,清洁设备齐全,因而除了可以保证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环境清洁管理的水平外,还可以充分利用已有的人力资源开展对住户(业主)及对外的多种经营服务,为公司创收。
3.人员机构较臃肿
在完全自主管理模式下,物业保洁、绿化管理从属于环境服务部或单独成立一个保洁部、绿化部。由于人员较多,会造成人员、机构臃肿,公司负担较重。但是如果能够充分发挥员工的创造力,也可为公司带来可观的收入。
(三)完全自主模式下的人员配置要求
1.做保洁工作时的人员配置
在自行管理模式下,可设主管1名,全面负责所辖物业的清洁工作。清洁主管下每20个员工设清洁助理主管(副主管)兼技术指导1名,清洁管理部每10个员工设领班兼技术员1名,不足10个员工的也应设领班兼技术员1名。
也可按综合劳动定额配置。保洁员:每7000一12000平方米配置1人。管理人员配置,10万平方米以下配主管1人,不设班组长;20万~50万平方米配主管1人,技术员1人,班(组)长2人;50万平方米以上每增加20万平方米增设班(组)长1人。
如果公司的保洁部规模较大(员工在40人以上),经常对外承包工程且收入较好的,可设1名保洁经理。
2.做绿化工作时的人员配置
在完全自主模式下,可设主管1名,全面负责所辖物业的绿化工作。园林绿化主管下每20个员工设园林绿化助理主管(副主管)兼工程师或园艺师1名;绿化管理部分每10个员工设领班兼技术员1名;花木基地部分每2亩设员工1名,每10个员工设领班兼技术员1名,不足10个员工的也应设领班兼技术员1名;工程部分每10人设领班兼助理工程师1名。
如果公司的绿化部分规模较大(员工在40人以上),经常对外承包工程且收入较好的,可设1名园林绿化经理,下面按管理部分、生产部分、工程部分等分别按每30个员工设1名主管、每20个员工设1名助理主管(副主管)兼工程师或园艺师的原则配置,其他员工配置同前。
在人员与面积比例方面,管理部分,普通住宅小区按约每4000平方米绿化面积设1名员工,市政绿化可按每5500平方米绿化面积设一名员工,如所管理的物业为大型酒店等室内绿化数量较多的地方,可按每3000平方米绿化面积设1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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