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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几项主要的有关城市绿化管理的全国性法规。
(一)《城市绿化条例》
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第100号令发布了《城市绿化条例》。该条例自1992年8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为建立并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建设部制定并于20E年9月13日以112号令发布了《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年1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适用于城市绿线即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规定,城市人民政府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城市绿线的审批、调整,按照《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进行。批准的城市绿线要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对违反城市绿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三)《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建设部制定的《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城[1993]784号)自1994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了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等城市绿地的具体指标。
(四)《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1995年7月4日,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1995]383号)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的具体办法。《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规定了各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的具体评定标准以及被许可的营业范围。
(五)《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自1999年3月1日起施行的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
09、适用于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城市风景林区绿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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